黃狗咬傷女學生 飼主判拘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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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投市簡姓民眾飼養的黃、黑狗,跑出鐵絲網圍籬,進入南投高中校園,黃狗咬傷1名女學生小腿;南投地院法官認為飼主未盡管理責任,依過失傷害罪判拘役30日,易科罰金1000元折算1日。

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,當時簡姓飼主致贈女學生紅包1200元慰問,並支付醫藥費用1900元。不過簡姓飼主事後辯稱,他所飼養的狗,都有用鐵鍊拴住,而且圈養在鐵網圍籬內,不可能跑出圍籬,咬傷被害人!

法官審酌簡否認犯行,未見悔意,雖然之前給付慰問金及部分醫療費用,但仍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,因此量處拘役30日。

 

資料來源:百度百科